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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承 微

各教职工:

为进一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激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大力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长:商骏涛               

副组长:朱永伟  李晓霞  毛刘红 沈春法

 员:牟志刚  姚军华  朱建文  王舒萌  常晓东  黄健  刘晓东    黄华 金赟  赵煜斌  王煜洁  周琴  刘依依  谢芳    

二、评选对象

东青实验学校教师

评选名额

拟表彰15名优秀教师5名师德标兵

四、“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定。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受到广泛好评。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在教学改革、教育科研、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对本学科教育教学有系统的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5.胜任青年教师指导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突出。

五、“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依法履职,争做“四有”好教师。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坚实的基础理论、精湛的职业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善于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教学成绩显著,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在落实“双减”、开展课后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3.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维护集体荣誉,为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5.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无《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负面行为。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受到广泛好评。

、评选办法

1、“优秀教师”评选办法:采取年级组推荐与工会、校长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再由学校支委会商定,确定优秀教师表彰名单最后进行校内公示。

2、“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全体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工会、校长室提出候选人      全体行政民主评议与测评     学校支委会商定通过     校内公示。

、日程安排

1即日起宣传、发动、组织评选推荐。

29月5下班前将各年级组将优秀教师推荐人报给教师发展中心。

3、教师节期间表彰优秀教师。

 

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

2022年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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