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招标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社会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的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机制。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常州市《为了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费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工作。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蒋晓良
成 员: 沈春法(办公室) 孙伟明 卢申辉(教师代表) 潘镇安(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沈春法
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