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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包干区分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潘海波

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包干区分界的通知

各位教师:

鉴于之前清卫工作存在的问题,现重新明确有关区域的划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连廊:涉及六(3)班、八(1)班、八(2)班,各层连廊至思博楼交界处,应以卷帘门为界;

2、关于思博楼西楼梯各层楼梯口磨石子区域(即各层厕所东侧),一层属于一(6)班,二层属于二(6)班,三层属于三(5)班,四层属于四(2)班;

3、关于思博楼东楼梯各层楼梯口磨石子区域(即各层办公室门口至各层东面第一个教室某口),一层属于一(1)班,二层属于二(1)班,三层属于三(1)班,四层属于四(1)班;

4、关于思博楼前花坛与思博楼交界处的水泥道板,属于花坛所在班级。

如果还存在其它不到位之处,请及时与后勤保障中心联系。

后勤保障中心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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