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让教师在具备一定消防知识的基础上,切实掌握消防技能,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行政商量决定,进行一次由学校重点部门和部分教师参与的消防灭火演练。现就具体演练情况通知如下:
一、演练目的
提高学校广大教师特别是重点部位和实验室人员对火灾的防范意识,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慌张,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灵活运用平时所学的消防技能,把灾情降到最低,以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演练要求
1.各参与教师及相关部门人员,准时参加,没有特殊原因不予请假。
2.参加消防灭火演练人员要严格按照现场指挥员要求操作灭火器。
三、参加人员
1. 全体教职工
2. 下列人员必须参与灭火器灭火操作:
食堂全体职工、近两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年级组长、各功能室负责人、部分保安
四、演练时间、地点
日期:2011年11月14日下午
分两个阶段进行
中午12:00: 食堂工作人员 地点: 食堂大门口
下午4:15: 其他人员 地点:小学部篮球场。
东青实验学校后勤处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