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发布时间:2012-10-1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沈春法
⒋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依法治校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学年有关于依法治校工作的专项总结。
附件:
![]() ![]() |
主办单位: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 苏ICP备05086717号-1
邮编:213114 电话:0519-88962511 校长信箱:1362605075@qq.com 电话:0519-81886997
地址:江苏常州天宁东青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网站管理
邮编:213114 电话:0519-88962511 校长信箱:1362605075@qq.com 电话:0519-81886997
地址:江苏常州天宁东青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