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学校”创建指南
一、“绿色学校”的产生
(一)世界环境教育发展的简要历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致使许多自然资源被过度利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面对全球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国际社会达成了共识: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是保护和改善环境重要的治本措施。环境保护,教育为本。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是全球环境教育运动的发端。会议强调要利用跨学科的方式,在各级正规和非正规教育中、在校内和校外教育中进行环境教育。随后环境教育开始体现在各国政府工作中,并逐渐形成全球性的环境教育行动。
197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前苏联的第比利斯召开了政府间环境教育会议。在第比利斯会议上,各国初步意识到环境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性,《第比利斯宣言》指出“从其基本性质看,环境教育对更新教育过程可以做出贡献”,还呼吁“要有意识地将对环境的关心、活动及内容引入教育体系之中,并将此措施纳入到教育政策之中”。第比利斯会议是环境教育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第比利斯宣言》突破了环境教育概念以知识为主的特点,明确提出环境教育的目标包括意识、知识、技能、态度和参与五个方面,拓展了环境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把环境教育引入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为全球环境教育的发展构建了基本框架。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1世纪议程》。《21世纪议程》第三十六章的主题为“促进教育、公众认识和培训”。教育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得到充分肯定。通过此次会议,可持续发展思想对环境教育起到了导向性的作用,它不仅要求教育要“对环境友好”,要在教育中培养环境意识、环境关心、环境伦理、环境能力、环境行为、环境价值观,而且要求教育关心人的需求,以人为核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未来“合格而负责任的公民”,从而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协调进步。这是一种全新的教育形态。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提出“为了可持续性的教育”(Education for Sustainability),要求把环境教育与发展教育、人口教育等相融合,建立了环境、人口和发展项目(EPD项目),开始将环境教育转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希腊的塞萨洛尼基召开会议,确定了“为了可持续性的教育”的理念。这标志着环境教育已不再是仅仅对应环境问题的教育,它与和平、发展及人口等教育相结合,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思想的出现,为“绿色学校”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中国环境教育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环境教育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国环境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1973—1983年):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后,环保工作开始受到关注。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逐渐在中小学课程中增加环境科学知识内容。
发展阶段(1983一1992年):国家教委在1987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中强调小学和初中要通过相关学科教育和课外活动、开设讲座等形式进行能源、环保和生态的渗透教学,有条件的开设选修课。
提高阶段(1992年至今):国家教委在1992年新大纲中明确提出在相关学科教学内容中的环保知识和教学要求。1995年在北京召开环境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教材表彰大会,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环境教育工作。从19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与中国政府和民间组织进行合作,开展了环境教育研究和培训,加强人员交流以及中小学环境保护活动,为中国环境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使中国环境教育界与世界环境教育界联系得更加紧密。1996年以后“绿色学校”的创建使我国环境教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绿色学校”的产生背景
近30年来,环境教育逐步从单一环境知识灌输,扩展到知识、意识、技能、态度、参与五个方面的目标,继而发展到融学校政策、管理、教学、生活为一体的全校性、综合化的“绿色学校”模式。
1994年欧洲环境教育基金会(FEEE)首次提出了一项全欧“生态学校计划”(Eco—Schools),也称“绿色学校”计划。到2001年初,该计划已扩展至21个国家的近6000多所学校。这个计划在爱尔兰称“绿色学校”,在德国称“环境学校”,在英国、葡萄牙等国家称“生态学校”等,名称虽然不同,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那就是用环境保护和环境教育的基本理念和标准来评定学校的各项工作,包括课程设置、课堂和课外教学、师生教育、学校管理、校园设施和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也包括学校的计划、实施、评价等各个环节。“生态学校计划”通过召开“生态学校年会”,发行《生态学校通讯》,建立生态学校网站,加强各国“生态学校”之间的联系,推动欧洲各国学校的环境教育的发展。实践证明,创建“生态学校”对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具有显著的效益。此后不久,“生态学校”的概念和实践方式被广泛在世界各地传播,澳大利亚、印度、美国、泰国、南非、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相继引入“绿色学校”理念,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可以认为,目前国际上认同、重视和提倡的“绿色学校”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学校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有效模式。
1996年中国国家环保局、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颁布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到2000年,在全国逐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自《纲要》颁布起,在教育部门主导,环保部门配合的推动下,许多学校积极开展了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又于2001年3月联合下发《关于联合表彰绿色学校的通知》(环发[2000]73号),并在2000年11月首次表彰了全国105所“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首批表彰的学校是中小学校,随着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发展,将逐步扩展到从幼儿园到大学正规教育的全过程,我国“绿色学校”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将逐步得到完善。
二、“绿色学校”的概念及创建意义
(一)“绿色学校”的概念
“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全面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校内外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2001年6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三部分第17条强调:“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环境意识是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对每个人基本素质的普遍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教育是现代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绿色学校”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创建“绿色学校”的意义
学校是传播人类精神财富、培养青少年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的重要场所。创建“绿色学校”有助于加深师生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师生环境素养,使其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绿色学校”不仅能使教师和学生的环境素养得以提高,学校环境得到改善,而且还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通过家庭带动社区、通过社区又带动公民,使更多的人广泛地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社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在学校环境教育和管理上的合作。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不仅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而且是新形势下环境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环境素养和行为应是“绿色学校”所有学生生活和道德精神的内在组成部分,“绿色学校”的环境、生活、文化和有益于环境的方针和管理体系,对学生理解可持续发展思想,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有着特定的意义。因此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为素质教育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和有效的途径。
创建“绿色学校”是学校参与全社会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行动的起点和标志。学校应该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渗透到学校日常管理实践的各个方面。促进学校环境管理体系和相关档案资料的建立,提高环境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减少学校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回收再生资源,营造优美环境,校园环境更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学校通过节纸、节水、节电等节约和节能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事故隐患,明显地减少浪费,节省学校财政开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培养师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学校可以获得环境教育的指导、资料和信息,不断充实和提高素质教育水平。
学校通过创建“绿色学校”,向当地、全国乃至国际社会介绍和交流自己的经验,提高自己在本地区的声誉和形象,有利于学校自身的发展。
三、创建“绿色学校”的原则
(一)整体发展原则
创建绿色学校应遵循“整体发展原则”,即学校在现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不断保持和完善已有的环境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在各个管理领域,如行政管理、教学和教务管理、思想品德管理、团队活动管理、后勤管理中,融入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创建“绿色学校”的过程中通过制定计划、采取措施、检查纠正和总结提高的管理模式,以及通过建立机构、组织培训、完善教学资源、建立档案、交流信息等环节,科学、系统地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与现有的管理体系相协调,并通过有效地持续不断地改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共同参与原则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一个共同参与的过程,要求校长、中层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根据自己的职责共同参与,为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鼓励家长、专家、社区、媒体、政府机构及人员的有效参与。
学校在对环保工作和环境教育活动进行决策和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应注重民主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体现师生的有效参与,特别是学生的参与。
(三)循序渐进原则
“绿色学校”活动应当是一个长期保持并发展的过程。在创建“绿色学校”过程中,特别在环境建设和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方面,应依据本地本校的现实条件和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四)因地制宜原则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都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学校之间在经费、设施、师资、生源、资源和环境条件等方面也有所不同。因此学校应根据自身的条件,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扬长避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师生智慧,充分体现活动和参与方式的多样性,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