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青实验学校移动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
1.一至八年级每年级配备一套移动多媒体设备。一套移动多媒体设备包括机柜一只、主机一台、键盘一个、鼠标一个、移动投影仪一台、示频展示台一台、音响一套、银屏一套、钥匙一把、投影仪摇控器一只、使用说明书三本。
2.移动多媒体设备配置到各年级办公室,由年级办主任负责管理。
3.移动多媒体设备平时存放于年级办公室。教师需要使用时,向年级办主任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归还年级办公室。归还时,年级办主任应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并作好记录。
4.教师在移动机柜时,应注意轻移慢进,保证设备的安全。
5.教师在使用移动多媒体设备时,设备的取出和放回都要注意安全。使用完毕,按原样将设备放回机柜,将全套设备归还年级办公室。
6.教师应熟练掌握移动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
7.移动多媒体设备如有损坏,学校将视情节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东青实验学校
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