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征文和绘画摄影书法作品的有关说明
一、在班主任处尚未上交的作品
不论质量如何,都要上交,由各班主任于9月9日前交信息装备处。征文、摄影作品交电子稿,绘画书法作品交纸质稿(同时交作品说明的电子稿)。
二、作品的继续创作与上交
1.学生征文的创作与上交
由语文老师负责。要求四至九年级结合作文教学,每位学生写一篇与主题相关的征文,形成电子稿,由语文教师交语文教研组长,再由语文教研组长交信息装备处。
2.学生绘画书法作品的创作与上交
由美术老师负责,结合美术课堂教学,每位学生创作绘画作品一幅,多交不限,交纸质稿,由信息装备处负责制成电子稿。
书法作品也由美术教师负责,尽量征收。
3.学生摄影作品的创作与上交
由班主任负责发动学生创作和收集,交年级办主任,由年级办主任交信息装备处。
4.教师作品的上交
交年级办主任,由年级办主任交信息装备处。
以上各类作品创作要求见信息装备处6月15日通知(学校网站信息技术栏目),上交时限均为9月16日前。
三、上交作品技术要求
1.征文
交电子稿,文件命名规则(样例):七2范润洁:我与党手拉手
班级处不用括号,不写“班”;文章标题与打开文件后看到的文章标题一致。
2.摄影作品
交电子稿。每件作品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样例):六5潘悦:万年青
文件夹内放置:作品文件、作品说明。
作品文件命名规则(样例):六5潘悦:万年青
作品说明命名规则(样例):六5潘悦:万年青_作品说明
作品说明模板见信息装备处6月27日通知(学校网站信息技术栏目)。
3.绘画书法作品
交纸质稿,同时交作品说明,作品说明模板见信息装备处6月27日通知(学校网站信息技术栏目)。
信息装备处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