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接区电教中心通知,区电教中心近期评选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按电教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这项工作的开展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
每位教师可对照武教电【2011】8号《关于评选武进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见附件)的有关条件及我校评选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相关要求,向学校信息装备处申报评选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
我校评选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相关要求为:三年内评过的不再参评;凡申报区、市现代教育技术先进个人的教师,近三年内必须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方面的获奖,且当年(2010年)参加过区级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方面的活动。
凡申报评选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请于2011年2月23日中午12:00前,填写《武进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交学校信息装备处,同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过时不再受理。
2.审核和公示
信息装备处在收到教师申报材料后,对照区电教中心评选条件及我校相关要求,对教师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数原则上小学部、初中部各不超过3人(2009年区电教中心评定结果为小学、初中各1人)。
推荐人选确定后,学校将对推荐人选及其申报表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下午至2011年2月25日。教师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请于此时段向信息装备处反映。
如无教师申报,信息装备处将根据教师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相关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正式上报
对经公示且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信息装备处将于2011年2月28日向区电教中心上报。
以上通知请各相互转告,特别是请各年级办主任转告每一位教师。
信息装备处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