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三
经自主申报,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下列老师被确定为我校参加择优推荐人员:
中小学高级教师:
初中部:殷彩萍 刘晓东
中小学一级教师:
初中部:潘海波 石思 黄健
小学部:潘君
特此公示。
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
201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