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青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根据武教人【201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汤国忠
组员:商骏涛、金建瑛
二、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
课程指导中心:主任2名,副主任1名
学生成长中心:主任2名,副主任2名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后勤保障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行政协调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信息装备中心:主任1名
四、竞聘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五、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
4、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身心健康;
8、初任中层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凡年龄男超过52周岁,女超过50周岁,不再参加中层竞聘。
9、原中层干部竞聘时,学校鼓励多岗位锻炼。
10、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中层干部正职的申报对象必须曾担任过中层职务,1965年7月后出生的必须是本科学历)。
六、竞聘程序
1、制定方案。依据有关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职能机构设置的竞争职位、竞争范围、在职条件、方法程序。竞聘上岗方案,报教育局批准,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行政会议及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东青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认识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竞争上岗工作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大力支持这一改革。
3、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竞聘岗位,填写申报表交校长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按照聘任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人选。
5、演讲答辩。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竞聘的人员发表演讲,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6、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80%。
7、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8、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
9、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任的中层干部名单进行公示。
10、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颁发聘书。
七、有关规定
1、学校中层干部以竞聘制为基本形式,聘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或需增设的,学校可按照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直接聘任。
2、中层机构的设置和职数按武教人【2011】126号文件与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3、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本届任期自
4、落聘或年龄原因退出现职的,每担任中层正、副职一届,分别保留相应待遇一年。因不称职或犯错误被终止聘任的,一律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5、中层干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以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或贿选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7、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武进区东青实验学校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