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值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为保障校园安全,加强教师责任性,明确教师值日职责,现对教师值日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值日教师要服从行政值周人员的安排,按照值日分工,明确自己的职责。
2.值日教师在课间、午间和放学时要及时巡查校园,处理偶发事件;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行政值周人员或校领导汇报。
3.小学部值日教师必须在7:00前到岗,下午4:30—5:25必须在岗,要组织好乘车学生安全离校,并检查各班各处室电灯、净水器、门窗等的关锁后方能离校。
4.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行政值周人员请假,以便做好安排。
200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