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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十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dqpxw

为活跃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弘扬中华文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学生在寒假期间参加“第十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 活动。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请各班班主任认真组织,语文任课老师精心指导。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大赛宗旨:

本届大赛旨在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团结,活跃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弘扬中华文化,展示华人学生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评奖时分年级按比例评选,适当照顾一、二年级学生。

三、内容要求:

  本次大赛为非命题作文,可以参考以下三个主题。题材不限,体裁不限,题目自拟。

  1.快乐作文,快乐成长。记述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关注成长的点点滴滴。你经历的每一件事情、心中每一个记忆,都可以成为最好的素材。

  2.想象作文。充分展示自己的想象能力,抒写心中梦想,记录科学幻想。

  3.课堂作文。提倡说真话,抒真情,张扬个性,自由表达。

四、形式要求:

  参赛作文一律用稿纸誊写或用电脑打印,书写工整、规范,打印美观大方。提倡写短文:一、二年级字数不限,三至六年级一般不超过600字。为使同学们能够自由表达,充分展示才华,除文字稿件外,还可写图画与文字相配合的图画作文。

五、参赛办法:

学校将按年级段组织初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选送30篇参加本次大赛。本届大赛以省、市、县(区)或学校为单位组织初选,提出评选意见。不接受个人投稿。

六、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设特等奖10名,一等奖300名,二等奖600名,三等奖2400名,并设组织奖(奖励组织参赛单位)100个。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原文未注明指导教师的,不再给教师补发证书。对特等奖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部分获奖作文将在《快乐作文》杂志及其他主办单位媒体上陆续发表。特等奖及部分其他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十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向国内外发行。另外,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大赛主办单位举办的颁奖会及夏令营活动。

六、截稿日期:

  各班择优选送2~3篇,由年级组长收齐后于2009220日前交汪海英老师处。

七、几点说明:

  1.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凡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参赛作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向作者所在学校通报,收回荣誉证书,并在报刊上公开批评。

  3.参赛者须在作文标题下用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及所在省(自治区)、市(县)、学校(校址、邮政编码)、班级、指导教师和家庭电话、电子信箱。

  4.稿件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参评。

  5.如欲详细了解本活动和国内外媒体的相关报道,请通过互联网检索“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或访问《快乐作文》杂志社({域名已经过期})等主办单位网站。

                                        

 

                             

东青实验学校教务处

 

200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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