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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德育处

为宣传贯彻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全学生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和创新意识。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会标设计大赛(由美术组负责,数量8幅)
  会标设计要求:①可采用手绘或电脑制作,鼓励创新,要求彩色;②图案简洁易识,主题突出;③电子版像素要高,适合直接彩印和LOGO制作;④电子版格式可以为jpg、bmp、gif等;⑤电子版要求有彩色打印稿;⑥作品需有100字左右的寓意说明;⑦最终呈现结果为A4大小二维图片格式。每件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2.“爱水·节水·护水”生态环保宣传实践活动(汪海英老师负责)
  要广泛动员学生在校园、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爱水节水护水、植绿护绿、保护水质、节约用水等生态环保宣传活动或关于水资源、水现状、水环境、污水处理等的调研、考察、体验、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报送项目必须是集体项目,报送材料形式不限,建议在文字材料的基础上,配以图片、视频或有关单位证明等原始佐证材料,注明学校、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等
  3.“生命之水”主题征文、绘画比赛
  征文主题突出,题目自拟,视角独特,内容充实,切合生活实际,具有现实意义。征文小学不少于600字,中学不少于800字,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六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各班至少1篇
  绘画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要求通过绘画,提高公众的节水、爱水、护水意识,纸张大小统一为4开(尺寸:54CM×38CM),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由美术组负责,数量8幅
  4.“水·家乡·生活”主题摄影比赛(五年级和七年级学生,各班至少1幅
  作品要求:紧扣主题,真实生动,具有较为深刻的寓意和鲜明的时代气息,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不限,作品必须为原创,个人报送作品限1-5幅,不收数码后期合成片。参赛作品统一冲印为7寸,不装裱,不退稿,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或底片。每幅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若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的一切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二、活动要求:

1、各班主任及相关负责老师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除以上活动外,要利用班、团、队活动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及黑板报等阵地,在学生中深入开展水文化、水知识、水情宣传教育活动。

2、作品报送德育处,上报截止时间:6月10日

附件: 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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