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情况调查及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单位: 按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武人发〔2010〕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调查及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1988年到2009年,我区各级各类学校中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含离退休人员和已去世人员)和先进集体。 1.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2.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省先进工作者特指省委或省政府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的;由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表彰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国模范教师”,也可统计在这一层次内)。 3.市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市先进工作者特指市委或市政府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的;由省教育厅和人事厅联合表彰的“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也可统计在这一层次内)。 4.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指省委或省政府发文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的;省教育厅、人事厅联合表彰和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联合表彰的也可统计在内)。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对象汇总表一份,并附U盘。 2.上报对象均须填写《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 3.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须填写《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 4.个人及集体均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享受劳模待遇人员及省级以上先进集体须提供表彰文件(或复印件)。 三、上报时间及地点 上报时间: 3月5日(周五);地点: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08室。 联系电话:86310892 86310612 附件: 1.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 2.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 3.市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 4.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5.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基本情况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附件: 附正文.doc, 全国、附件1-3:省、市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 请相关对象务必在3月4日前与蒋晓良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