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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有关市级以上先进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2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dqjxl

 

关于开展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情况调查及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单位:

按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武人发〔2010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调查及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1988年到2009年,我区各级各类学校中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含离退休人员和已去世人员)和先进集体。

1.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2.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省先进工作者特指省委或省政府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的;由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表彰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国模范教师”,也可统计在这一层次内)。

3.市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市先进工作者特指市委或市政府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的;由省教育厅和人事厅联合表彰的“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也可统计在这一层次内)。

4.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指省委或省政府发文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的;省教育厅、人事厅联合表彰和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联合表彰的也可统计在内)。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对象汇总表一份,并附U盘。

2.上报对象均须填写《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

3.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须填写《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

4.个人及集体均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享受劳模待遇人员及省级以上先进集体须提供表彰文件(或复印件)。

三、上报时间及地点

上报时间: 35日(周五);地点: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08室。

联系电话:86310892    86310612

附件:

1.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

2.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

3.市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

4.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5.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基本情况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225

附件:   附正文.doc,   全国、附件1-3:省、市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    请相关对象务必在3月4日前与蒋晓良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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