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接区教育局通知,教育局将于近期开展200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现就我校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教师自行下载附件一《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按附件二《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填写。其中“校本培训”“24学时”已填好,不必再填;“学时”一栏请计算出总学时数(包括校本培训24学时),用铅笔填在学时一栏的下方。
2.填好后将《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一起,以年级为单位于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事关教师切身利益,望每位教师认真细致做好这项工作。
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