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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武进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4   点击:   来源:转发   录入者:dqjxl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推荐武进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向区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的工作。现将教育局文件精神转发如下,请相关教师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校长室将根据情况向教育局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25

 

 

关于推荐武进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法》(苏职改字[1991]13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市中小学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常教人[2006]5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更新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师德高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近三年来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3.“中学教师高级资格评委”应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委”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委”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资格。

4.任“高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8周岁以下;任“中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均应身体健康(特级教师任评委不受年龄限制)。

二、推荐程序与要求

1.各校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校行政办公会议,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并将上报名单在校内公示。

2.推荐成员中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比例应占80%以上。规模较大的小学、初中(完中初中部)、普通高中尽可能每个学科有推荐人选,各学科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语文、数学、外语等重点学科23名,其他学科12名);四星级学校(含电大)各学科各职级候选人原则上可推荐58名;局直管幼儿园候选人可推荐56名,其他幼儿园可推荐12名。

3.为保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上届评委成员若符合条件仍可继续推荐。

4.上报人员经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进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各学校必须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26日前将推荐表(附件二)、评委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三)以及汇总表的U盘报送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一、学科分类情况表

二、《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表》

三、《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9217

附件:   附件一、二.doc,   附件三.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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