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部各班主任:
期末学生评优工作作部分调整,详见《东青实验学校(小学部)
期末学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东青实验学校(小学部)
期末学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落实“全人教育”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行为的自主性、规范化,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发展为根本,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主动、富有个性的发展,关注学生的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二、实施目的:
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自主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综合能力,引导学生学会尊重、学会宽容、学会负责、学会合作,在体验成功中自信、快乐地健康成长,有效促进学生发展。
三、实施原则:
1、评价内容多维化。既对学生的学业进行综合评价,更注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发展。
2、评价主体多元化。既要有教师的评价,还要有学生的评价,家长的评价和社会人士的评价,但要以学生的自评和互评为主。
3、评价方式多样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书面考试和实践应用相结合。
四、具体操作:
1、期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定仍参照《东青实验学校(小学部)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评定办法》。
2、各班可根据本班学生的情况,综合学生一学期的表现,设立期末单项奖。名称由各班自主确定,如体育之星、爱心小天使、感动班级之星、学习进步奖等等。
3、单项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4、各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和各单项奖要在学生自荐、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家长、社会人士的评价,经民主协商酝酿产生。
5、所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和各单项奖需填写推荐表,报学生处审批。
6、学生处审批通过后,由各年级组长负责领取奖状、安排奖状打印或书写,最后统一交学生处加盖校印后下发。
五、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学生处。
东青实验学校
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