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
公开竞聘中层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学校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发挥学校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关于加强局属单位干部管理的意见 》(常天教委【2014】19号)精神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直属单位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天教委【2010】32号)的要求,把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公认的教职工充实到中层岗位上,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实行部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徐涛荣 商骏涛
组 员:陆荷芳、蒋晓良、蒋惠娟、沈春法、牟志刚
二、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
根据学校岗位职数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需要,本次竞聘提供2个中层正职岗位,具体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1名、信息装备中心主任1名。
提供4个中层副职岗位,副职岗位具体聘任结果由竞聘领导小组商量决定。
四、竞聘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甘于吃苦,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竞争中层干部岗位的,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凡参加竞争上岗者均要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竞聘中层正职岗位,必须是现任中层副职干部。新竞聘的中层副职干部年龄应一般在40周岁以下(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团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行政助理或具备五级梯队称号等优秀教师根据岗位管理需要可以适当放宽年限)。
6.现任中层干部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或不满一届任期)的原则上不再参加竞聘。在现任中层干部中,不服从学校工作岗位调动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竞聘程序
1.确定方案。学校根据中层管理岗位的实际需求,提出第三届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党政办公会议通过,报区文教局备案后实施。
2.公布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竞聘方案。
3.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聘。
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竞聘形式。竞聘采用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竞聘者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就个人经历、取得成绩、任职优势和工作设想等内容作5分钟竞聘演讲,根据评委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最后进行民主评议。
(领导小组评议权重30%;评委评议权重30%;教职工代表评议权重40%)
6.组织考察。根据本人演讲、答辩、民主评议的结果,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7.筛选确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根据竞聘领导小组考察结果,全面审议并确定拟聘人选,在校园网公示一周。
8.聘任备案。学校与竞聘上岗人员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颁发聘书,报区教育文体局备案。
七、竞聘说明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聘任制。本届任期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
2.在本次竞聘中,落聘或年龄原因退出现职的,每担任中层正、副职一届,分别保留相应待遇一年。因不称职或犯错误被终止聘任的,一律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3.从本届中层干部竞聘起,新聘中层人员,在今后的中层竞聘中,若落聘或年龄原因退出的,不再享受中层津贴待遇。现任中层人员,在今后的中层竞聘中,若落聘或年龄原因退出的,从2017年起的行政职龄不再计入享受待遇范围,但2017年前的行政职龄计入享受待遇范围。
4.竞聘方案解释权在竞聘领导小组。
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竞聘领导小组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