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文化建设,践行全人教育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师德高尚、有责任担当、教学质量优秀、勇于创新的教师楷模,在全校营造做最美教师的氛围,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推进学校更优发展。
二、参评对象
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所有在岗一线教师(不分有无编制),去年入选月度“最美教师”的老师也在评选范围之内。其中校长室成员、中层正职不参评。
三、评选名额
评选最美教师 10 人(其中,班主任不少于5人),最美教师提名奖5名。
四、评选标准
1.为人师表,能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待人友善,尊重他人,家长认可,学生喜爱,有较好的合作意识。
2.爱岗敬业,关爱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能注重学生品德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效果良好,教育教学质量高。
3.事迹典型,能展现东实人倾心教育,在平凡岗位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五、推进程序
1.推荐报名(12月27日-12月29日):一至九年级每个年级推选2名候选人(其中至少有1名为班主任),体育组推选1名候选人,共计19名候选人。被推荐者需填写“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主要写2016年度的,字数不少于300字。)
2. 审查初选 (12月30日):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初选,选出“最美教师”候选人共 15 名。再将这15名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宣传,接受大家的投票。
3.投票公示(元月上旬):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15名候选人优秀事迹,全体家长与学生、教师参与微信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10名“最美教师”及5名“最美教师提名奖”。
4.表彰奖励(学期结束大会):学校为当选的“最美教师”获得者颁奖,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奖励。
5.宣传学习:制作展板,传递正能量,学习他们的优秀事迹,弘扬争做最美教师的良好氛围。
六、评审委员会
成立“最美教师”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商骏涛
副组长:徐涛荣 陆荷芳 将晓良
成 员:沈春法 牟志刚 潘希文 孙伟明 姚军华
张丽玉 顾晓东 常晓东 朱建文
“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沈春法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