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青少年法制知识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更好地促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青少年法律常识,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少年法制知识竞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4——9年级各班在班级选拔的基础上,推荐4人组成班级代表队参加学校的决赛;
二、比赛形式:分初中组和小学组两个组别,初中组每人独立完成试题,小学组每班4人集体完成书面竞赛试题;
三、时间:2007年12月12日(周三)中午11:40——12:40;
四、地点:初中组在阶梯教室;小学六年级组在2号楼多功能室,五年级组在3号楼科学探究室,四年级组在科学实验室。
五、评奖:设班级团体奖,初中部和小学部按年级评出前三名。
希各参赛班级积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青少年法律知识,认真选拔参赛选手,力争赛出好成绩!
东青实验学校学生处
200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