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访问量统计   总访问量统计
当前位置:首页 >>德育天地>>德育天地>>文章阅读
东青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发布时间:2013-03-0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陆荷芳
 

东青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讨论稿)

一、宗旨:

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利于优化育人环境,有利于促进家校合作,有利于现代学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让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都来支持教育,关心孩子,协助学校不断地优化教育理念,提高育人水平,实现学生健康主动地发展,富有个性地发展。

二、组织和职责:

(一)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家长委员会设立校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校级家长委员员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各年级12名)。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成立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各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成立本班的家长委员会。人数各班自定,一般不超过9名。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成立由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在成立班级委员会的基础上,各年级推选12名家长参加学校家长委员会,具体人选由学校校长室与学生成长中心共同商定。

学校、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另推选一名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热心学校教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善于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二)家长委员会基本职责:

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1.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2.参与教育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3.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三、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商量具体工作,期末做出总结。

 

                                            武进区东青实验学校

                                                 20133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