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国歌 校歌”合唱比赛方案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操,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大力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按照校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本次合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校艺术节组委会
协办:德育处
具体负责人:潘希文 章丽红 孙伟明 牟志刚
二、活动主题:“唱响国歌 校歌”
三、参与对象:一至八年级全体学生
四、奖项设置
一至六年级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七、八年级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五、活动要求
(一)本次合唱比赛是各班学生精神风貌的展现,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排练,确保此项活动成功举行。
(二)形式:合唱。
(三)参赛人员:各班全体学生。
(四)伴奏:乐器或CD伴奏,参演各班自备。
(五)曲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2、校歌。比赛顺序由各班抽签决定。
六、比赛时间
七年级——5月24日下午第三课;八年级——5月24日下午第四课。
五年级——5月25日下午一点半;六年级——5月25日下午两点半。
三年级——5月28日下午一点半;四年级——5月28日下午两点半。
一年级——5月29日下午一点半;二年级——5月29日下午两点半。
七、评分方法
(一)评分采用100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1、队形:编排整齐,进、退场秩序良好(20分)
2、演唱:吐词清、节奏稳、声音亮、不走调、感情真(50分)
3、人数:参赛班级全体同学,缺勤每人扣1分(10分)
4、其它:精神面貌佳,舞台表现力强,服装统一(20分)
(二)评分细则
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形式,每班表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