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导学生确定比较的对象:
数学知识各有确定的内涵,同时又以各种形式、各种结构联系在一起,使比较成为可能。小学生在知识形成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念头,教师应紧紧围绕教学目标,根据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比较对象,对于学生容易混淆,非比较不能区别清楚的相似、相近或相关的知识,则以辩异为主。根据对象的差异性进行比较,得出规律性的东西。
比如,我在教学“较复杂平均数”应用题后,出示了如下题目进行比较:
①某校五年级三班同学分成3个小组在校办厂糊纸盒。第一组15人,共糊255个;第二组14人,共糊210个;第三组15人,共糊256个。全班平均每人糊多少个?
②某校五年级三班同学分成3个小组在校办厂糊纸盒。第一组16人,平均每人糊16个;第二组14人,平均每人糊15个;第三组15人,平均每人糊17个。全班平均每人糊多少个?
③某校五年级三班同学分成3个小组在校办厂糊纸盒,第一组16人,平均每人糊16个;第二组14人,平均每人糊15个;第三组15人,平均每人糊17个。平均每组糊多少个?
学生首先独立思考,然后组织交流、讨论:“这组题,同学们在回答时往往容易出错,说明它们之间有联系,那么究竟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呢?”通过讨论得到,相同点是:较复杂的求平均数应用题,必须找到总数和总份数,然后根据“总数÷总份数=平均数”进行解答。不同点是:第①题的题目中告诉了部分总数,因此只要相加就能求总数;第②、③题的总数则需要先求出部分总数,然后再相加得到总数;第①、②中的总份数是班级的总人数,而第③题的总份数是班级分成的小组数。
在启发学生进行观察、比较、分析中促使学生找到较复杂的求平均数一类应用题的解题规律,同时也让学生学会采用比较方法来寻找问题规律及思考方法。
二、引导学生找出比较的标准和参照点:
要使学生从知识的差异中找到同一,或从同一中找出差异,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教师应帮助学生找出比较的标准或参照点,让学生逐步掌握寻找比较标准的方法。
如:长方体、正方体、圆柱体的求同比较,当教师在出示了一般形象有长方体、正方体、圆柱体后,问学生:请同学们仔细观察,它们有什么共同特点?学生无法看出其中的特点。但当教师在出示的图形中用红色阴影标出底面,用符号标出高后,学生便可能比较出三种形体都具有的许多特征:圆柱有两个底面,长方体、正方体无论怎么放,也都有两个底面;圆柱体的高是两个底面之间的距离,长方体、正方体的高也是两个底面之间的距离;圆柱体的两个底面面积相等,长方体、正方体的两个底面面积也分别相等;这三种物体都是上下一样粗,它们的体积都可以用“底面×高”的方法计算……通过让学生在有标准或参照点的比较中,使学生原有的知识体系得到补充和完整,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结构,逐步学会寻找比较标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