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次,我拿着课代表给我的未做作业学生名单,气冲冲走进教室。翁铭杰、张胜波……将没有做完作业的学生一个个叫到讲台前。为了杀“鸡”儆“猴”,我必须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张胜波,你居然作业没做!”在这种心态下,我对这些同学做了相应的惩罚,并要求我在讲台上做完后再回座位。然而,当张胜波翻作业本时,我猛然间发现标志性的一幅漫画旁有我批阅后留下的痕迹!!我立马拉过他的作业本,发现他的相关作业已经完成,并已经交上来批改过了!嗡嗡……这下我惩罚错人了。立马问张胜波,为何自己做完了作业却不说话,任意接受老师的惩罚呢?张胜波只是红着脸不说话。我将课代表叫来,问他为何张胜波做了作业去有他的名字!课代表支支唔唔说不出个所有然来。我对课代表做出了批评,并要求他向张胜波道歉。张胜波红着脸说我原谅他。到此,这一风波告一段落!
课后,我问了他们班班主任了解情况,原来张胜波平时就不怎么出声,和同学们的交流也不多,属于不合群的性格,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性格,这也造就了他在被冤枉的时候也不为自己辩解!事后,我回想起自己处理这件事的过程,对于自己的解决方式进行了反思。感觉自己的方式欠缺思考,是没有责任感的表现。客观来说,出现这种情形,一方面是组长以及课代表的失职造成的,但在很大程度上与我的事前不查证及对学生的不够了解有关。试想如果我能够在之前查证一下,可能事情就不会发生;如果我能够在处理事情之前能够多一些时间了解学生,事情就不会发生……但没有那么多如果,事情也已经发生!
在很多时候,我们作为教师,在处理很多问题上总是喜欢以自己的思维方式为主导,往往忽视了客观存在。有时为了保住自己作为教师的尊严,将责任推写到课代表或者组长的身上。事实上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不可否认,作为老师,有必要在学生面前树立自己的威信,但蛮横并不代表有威信。这件事情的圆满解决方式应该是三方责任方都做出道歉,但作为“身正为范”的我却首先没有做到。出于自己的“面子”,我并没有在以后的课堂上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我想,作为一名教育者,往往把仁义道德,责任等这些词挂在嘴边,却往往忘记了以身作则。所以,作为一名教师,最基本的应该是肩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当然真正做到这点很难,但我坚信认真的态度和必要的原则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