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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关于开展第三届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dqmyf

一、评选类型

第一类:各学科课堂教学实况录像(光盘)及教后感(该项成果作为申报先进教师评选及以后名师评选条件之一)。

第二类:各学科优秀教案(完整的课堂教学设计,同时附有该课教学课件,设计思路、总评)。

第三类:各学科教学科研及课题研究论文。

1、  各学科教学的研究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学随笔。

2、  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论文、优秀案例,各种心理状态的成因及转化经验总结,教育随笔、理论文章。

3、  题目项目,主题显明、有新意、突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  随笔、经验总积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要联系实际、有一定启发性;调查报告要数据准确、分析透彻;案例要有实际成效、有借鉴意义。

二、报送方式:

1、  参与项目研究的学校要组织教师踊跃参与,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发现最优秀的教学能手,报送最优秀的教学成果。

2、  参与该项目研究的教师必须至少参加一项评选,其他教师可自愿参加该评选活动。

3、  为防止滥报,剽窃,请各校择优报送,每位作者每次不得超过三项成果,每项收取评审、证书、邮寄等费用60元。

4、  每项参评作品必须填写“成果评审表”及“参评教师情况登记表”,表格可至梅亚锋处领取。作品用A4纸小4号字打印。

5、  参评作品于1020号前交至梅亚锋处。

 

教科室

200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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