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接区教育局文件,常州市教育局在近期开展教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评选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科研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积极承担省市教科研课题,重视自身的理论学习,在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评审中有较高档次获奖成果;积极撰写科研论文,近三年在正式刊物上平均每年至少发表1篇;近三年至少开设1节市或辖市(区)教学研究课。
3.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信息服务,主动宣传教育科研,热心参加当地或学校教育刊物的编印,主动为当地或本校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常州市教科研先进工作者武进区分配名额10人,我校推荐1人。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周一向教科室申报,学校综合考评后确立推荐人选。
以上通知,请各相互转告。
校长室
200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