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组织开展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比活动,我校将组织教师参加,具体要求见附件,论文等成果报送时一律采用电子稿,于11月15日前发至dqzlh999@{域名已经过期}。
东青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组
2010.11.3
附件:
关于2010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级教育行政、教育教学科研部门、学校及课题实验区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央教科所、中国教育学会等领导在有关教育科研会上的讲话精神,活跃学术气氛,推进学术研究,促进参加《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的教师成果的形成与物化,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中国教育学会及重点课题《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决定开展2010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
一、评选内容:
一、评选内容:
(1)教育教学优秀论文;(2)教育叙事、教育反思、教师日志;(3)优质课、优质课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课堂教学实况录像;(4)教育教学案例分析;(5)主题班、团、队会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成果及实况录像(光盘),如:课本剧、文艺演出、夏令营、联欢会、辩论会等。(6)教师辅导成果。如教师辅导的书法美术作品、小论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比赛学生获奖作品等.
二、成果报送:
1、各级教育行政、教研、科研部门和课题实验区应积极发动、广泛组织所属学校广大教师踊跃参与,并统一组织评选报送。无教育行政、教研、科研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也可自行组织、自我报送参评。对这些成果,组委会将与集体报送的同等对待。
2、参评作品报送时附申报表。视成果形式不同分别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递交。
3、每项参评成果收取评审、证书、邮寄等费用共80元。报送成果因质量水平差未能获奖的,评委会将把评审费的50%退还作者本人。
4、报送材料一律不退,请参评者自留底稿。评委会对来稿有依法宣传、解释、处置权。
三、评选表彰:
1、对于各地报送的成果,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分类评审,评审将严格按照专家组制定的标准进行。
2、经评选确认的优秀成果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并在中国学校教育网({域名已经过期} )上公布。其中特别优秀的成果将给予特殊奖励。
3、设立优秀组织奖,以资奖励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四、成果展示:
1、对于获奖成果,将择优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学校教育网等多家媒体发表、播出、宣传报道,并分类结集出版系列光盘、文集。
2、本次获奖成果将被存入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中国学校教育网教育资源库、特别突出的成果报送者将推荐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 获奖单位将被确定为中国学校教育网({域名已经过期})优质教育示范单位或实验单位,优先参加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与实验。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
2010年1月5日
2010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参评成果申报表
成果类别 | | 成果名称 | | ||||||||||
成果形式 | | 报送方式 | □特快邮寄 □挂号邮寄 □E-mail □其它 | 参加省、地评定及获奖情况 | | ||||||||
作 者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
单位 | | 邮编 | | ||||||||||
电话 | | E-mail | | ||||||||||
作 者 小 传 | | ||||||||||||
初 评 意 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复 评 意 见 | (基层教育行政或教研、科研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终 审 意 见 | (专家评审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说明:
1、表复制有效。填好后请将此表与申报成果一并上交。
2、“成果类别”按《通知》中的“评选内容”所列六项划分,需填清具体类别(如论文、优质课)。
3、“成果形式”按“光盘”、“多媒体”、“文字材料”等划分。